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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果体育城市污水的最佳处理办法十篇

添加时间:2024-02-11

  芒果体育城市污水处理方法有很多,无论是哪种方法其主要目的就是控制污水的排放量、污水的回收及再利用。我国城市污水的排放量始终居高不下,加之一些人的节水意识还不是那么强烈,总觉得水资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造成水资源的大量浪费流失.城市污水的回收以及再利用成为开流的最佳选择,也是解决我国水资源危机的有效途径。当前不少国家为了解决水资源危机问题已成功将城市污水回收再利用,有些国家甚至将污水回收利用率提高到了80%以上。然而,在我国,虽然污水的回收利用早已被提出,但是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国的城市污水回收利用率并不高。

  首先,传统的活性污泥法,往往运行费用高,设备不能满足高效低耗的要求,且易出现污泥膨胀现象;其次,现随着污水排放标准的不断严格,污水中氮、磷等营养物质的排放要求逐步提高。而可以去除氮、磷物质的工艺就是活性污泥法了;但是活性污泥法只有形成多级反应池,通过增加内循环来达到脱氮除磷的目的,这样运行管理就更加复杂且各项费用也会大幅度提高;再次,目前城市污水的处理多以集中处理为主,庞大的污水收集系统的投资远远超过污水处理厂本身的投资。因此,如何使城市污水处理工艺朝着低能耗、高效率、少剩余污泥量、最方便的操作管理,以及实现磷回收和处理水回用等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已成为目前水处理技术研究和应用领域共同关注的问题。

  活性污泥法主要包括传统活性污泥法、间歇式活性污泥法、氧化沟。(1)传统活性污泥法:它是推流式的生物处理方法。这种方法可以根据具体的需要采用不同的负荷,以使处理达到最佳效果。由于历经不断的改良,这种方法成熟可靠、运行简单稳定,能够以合理的费用支出获得相对优质的水,对一级处理的要求也低,因而目前它还是使用较为普遍的处理方法之一。(2)间歇式活性污泥法:简称为SBR法。SBR能够实现高浓度进水、高容积负荷和高去除率,在处理高浓度有机污水方面独具特色,而且对氮、磷、硫的脱除效果好,特别适合浓度高、排放量小的各种工业有机污水或废水,如化工、造纸、印染等,同时也适合应用于对出水水质要求较高、水量水质波动较大的旅游城市的污水处理。(2)氧化沟:又可称为氧化渠,它属于悬浮生物处理技术,与传统活性污泥法相比,它流程简单,构筑物相对少,污泥产出量少且停留时间长,硝化反应易进行,同时能够承受水量、水质的冲击负荷,脱氮效果好、效率也高,对高浓度的污水或工业废水有很强的稀释能力,基建及运行费用也相对低,是目前我国采用较多的处理工艺之一。活性污泥法流程为:(1)曝气池作为一个生物反应器,容纳废水和回流的活性污泥形成的混合液;再通过曝气设备充入空气,使氧溶人混合液,产生好氧代谢反应;同时保证混合液得到足够的搅拌处于悬浮状态,使废水中的有机物、氧气同微生物能充分接触反应。(2)混合液进入沉淀池后,悬浮固体经沉淀后和水分离,就有净化水流出沉淀池。同时沉淀池中的污泥回流(称为回流污泥)进曝气池,确保曝气池内保持一定的悬浮固体浓度和微生物浓度。此外,在曝气池中的生化反应引起微生物的增殖,微生物流经沉淀池时又被消除,来达到维持活性污泥系统的稳定运行的环境。活性污泥除了有氧化和分解有机物的能力外,还要有良好的凝聚和沉降性能,以使活性污泥能从混合液中分离出来,得到澄清的出水。

  生物膜法也是污水生物处理的常用办法。它与活性污泥法一样,也是利用微生物来去除废水中有机物的方法,在这种方法中,微生物是附在一些物质的表面,因此生物膜法处理系统又称为附着生长系统。该方法的工作原理为通过去除废水中的溶解性有机污染物来达到净化的目的。生物膜法的适用对象主要为中小规模的的污水处理系统,在南方运用更为广泛。具体流程为:污水和附着在介质“滤料”表面的微生物形成的生物膜接触反应后,生物膜中的微生物会溶解去除有机污染物,将其转化为水、二氧化碳等物质,有机物消失达到净化的目的。

  据氧化剂的种类及反应器的类型,可将氧化法分为化学氧化法、催化氧化法、(催化)湿式氧化法,光催化氧化法、超临界氧化法几个种类。目前,氧化法处理污水采用率较高,且前景较为广阔,但其中的化学氧化法操作简单,但运行成本高且效果不佳,因此,采用率普遍不高。氧化塘处理技术,是指污水中的有机污染物通过在塘中生长的微生物的代谢作用被氧化分解,达到净化效果的一种污水处理技术。该技术投资小、构造简单、运行维护管理方便、净化效果好、节省能耗,在国内外城镇污水处理领域被广泛应用。然而,污水处理在实际建设和运营中有着很多障碍,比如资金问题。因为与污水处理是一项侧重于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工程,因此资金问题往往成为了效果的瓶颈。

  (1)目前,我国大部分的污水处理项目的资金来源都是国家支持,而我国所需资金的地方很多,那么污水处理时开投资对经济可持续发展大有益处。(2)运行成本低。运行成本是污水处理厂能否正常运行的重要因素,是选择处理工艺的主要指标之一。(3)占地少。土地资源是城市发展规划的重要因素。我国实施的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一l996)也明确规定了适用于所有排污单位,非常严格地规定了磷酸盐排放标准和氨氮排放标准,这就意味着选择污水处理工艺首先要考虑脱氮除磷的问题。

  [1] 江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基本实现产业化[J]. 建材发展导向. 2008(01).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生活废水的排放量也随之日益增多。作为改善城市生活环境的重要项目之――城市污水处理项目无论是对于保护城市水环境及水资源的利用,还是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等都具有非常积极而深远的现实意义。然而,如果城市污水处理项目规划不当、处理方案不合理,以及本身产生的噪声、恶臭和固体废物等污染未能采取切实有效的处理措施,都会对城市环境造成很大的影响,并产生相当程度的危害。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主要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对污水处理项目的处理工艺方案、布局、生态保护措施和污染防范措施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深入的分析[1]。除此之外,还要就污水处理项目本身所产生的噪声、恶臭和固体废物等污染,以及项目建设和运行期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和研究,从而为满足城市环境要求及总量控制目标,而提出与之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制度。

  1.1污水处理项目的选址问题污水处理项目建成后的运营成本及其对环境的影响问题,跟项目的选址是否合理有直接的关系。如果污水处理项目选址合理,可使项目本身产生的噪声、恶臭、以及固体废物等污染问题得到很好的解决,从而产生最佳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必须充分论证项目选址的合理性,并提出明确的选址意见。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项目选址的合理性进行论证。

  第二,通常,污水项目的选址应在城市水源地的下游以及城市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方。

  第三,由于污水处理过程中本身产生恶臭气体。因此,要充分考虑污水处理项目的地址在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范围内是否有环境保护的敏感点。

  第四,污水处理项目的外配套管网的建设应做到最优,同时还要考虑污水的排放对受纳水体的影响程度。

  1.2进水的水量及水质问题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规模及其所选用的工艺流程等都取决于污水处理项目的进水量及水质。如果对进水的水量预测不准确以及水质和可生化性等都不清楚,那么就难以对处理工艺进行有效的论证。因此,为了准确的预测进水的水量及水质,必须充分调查服务范围内水污染源的数量、水质情况和排水量等。可依据人口及排污系数估算生活污水的水质和水量。而对于工业废水,应对服务范围内的工业企业的排水情况(包括排放规律、常规因子浓度、以及重金属和有毒有害物质等)进行调查。

  1.3污水处理的工艺流程问题污水处理的工艺流程问题是项目建设期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论证内容。在满足进水水质要求的基础上,确保污水处理项目的出水水质严格遵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必须对污水处理的工艺流程进行认真的分析及论述,并根据不同工艺流程对污水的处理程度来确定常规污染物的排放标准。无论是郊区村镇、城镇居民小区,还是工业企业内的居住区等生活污水的排放都必须严格按国家标准执行。城市污水项目的建设规模及处理工艺取决于城市污水的水量和水质情况,而由于各个城市工业结构的不同使得污水的水质水量也不一样。因此,应对水污染源进行详细的调查以及多方面的分析和论证。此外,还应根据各城市的特点从技术、经济、社会以及环境等多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从而选择最佳的污水处理工艺流程。

  2.1尾水对受纳河流的环境影响问题尽管污水处理项目本身所产生的污水量不多,但其尾水的排放量却很大。一方面,当城市污水项目建设前后的受纳水体相同时,污水的排放方式已由分散改为集中,进入水环境的污染物总量大大地减少。因此,不需要太高级别的水环境影响评价,而只需对部分的敏感断面进行影响分析即可。另一方面,当城市污水项目建设前后的受纳水体不同且接纳的水量明显增加时,将会在一定范围内改变河道沿岸浅层地下水的补给关系,而且还会影响到新的受纳水体。因此需要对其进行较高级别的水环境影响评价。另外,对受纳水体的环境影响还应注意考虑事故排水及超负荷的污水溢流对受纳水体的影响,必要时还应采用相应的预测模式对其进行计算,并分析其影响程度。

  2.2恶臭对周边的环境影响问题作为城市污水处理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重要环境问题之一,恶臭对周围的环境影响很大,并常常因此引发诉讼事件。在污水处理过程中所产生的恶臭物质,主要由硫化合物、氮化合物以及各种烃类有机物等组成。其主要原因是由于污水在城市污水管网系统中的下水管道中停留时间过长,而下水管道又没有溶解足够的氧,从而导致污水发生厌氧反应而产生恶臭气体,并在污水处理阶段从污水中逸散出来。这些恶臭物质将严重危害到人体的消化、呼吸、心血管、神经系统以及内分泌等。可以采用公式计算法或类比法分析和研究恶臭物质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为了有效减少恶臭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在对污水处理项目进行设计时减少恶臭物质的排放。其次,在污水处理过程中配备相应的恶臭气体收集和处理装置。最后,在污水处理项目设置一定宽度的卫生防护带。一般以300M为宜,至于具体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还要由环评决定。

  新疆尔自治区(简称新疆),位于我国西部边陲,地处北纬32°22′-49°33′,东经73°21′-96°21′,面积166万多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六分之一。境内北部为阿尔泰山、南部为昆仑山、天山横亘中部与北部的准噶尔盆地和南部的塔里木盆地形成了“三山夹两盆”的地貌格局。

  新疆地处中温带(温带与暖温带)欧亚大陆腹部极端干旱的荒漠地带。四周高山环绕,远离海洋,自然地理环境封闭,是形成新疆干旱自然生态环境的地理基础。其典型的温带大陆性气候决定了新疆气候干燥、少雨、多大风、日较差和年较差大的特征,全冬季寒冷漫长、复季炎热短促,全年平均降水量为145毫米,降水量稀少,只有全国平均降水量630毫米的23%,而蒸发量约为2000-2500毫米,干燥度在4-16之间。根据干旱指数分区指标,全区除北疆、天山山区、阿勒泰山区和塔城北部山区干旱指数在5以下,属于干旱、半干旱地区外其余地区干旱指数无在5以上,属极端干旱地区。因而在干旱、半干旱的自然生态环境中,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与芦苇湿地处理污水全部综合利用,保护与改善生态环境显得尤其重要,并也已成为新疆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新疆平原绿洲区仅占4%,且以串珠状镶嵌在2万多公里的交通线上,构成了沙漠边缘绿洲经济活动,空间分散的基本格局。城市与工业区均处于水源上游,农村环境均处于水源下游,近年来,随着农村多种经营的不断发展原有的古河床、荒滩均被大量开发,进行种植养殖。夏季部分污水可用于农灌,而冬季近半年的时间污水因处理标准较低,没有出路,故而连年污水污染事故接连发生,并已造成农村部分区域生态环境恶化,可以肯定地说水污染正在向农村蔓延,据不完统计,全疆历年来因污水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已高达数亿元,同时也给下游农村生态环境与经济可持续发展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潜在危害与危机。

  新疆重点城市乌市、昌吉、库尔勒、喀什等自七十年代起就先后对城市污水采取了氧化塘,射流曝气传统工艺和厌氧水解及氧化沟先进的工艺,据现状:氧化塘投资省但处理污水标准低,射流曝气,厌氧水解或氧化沟,投资规模大运行费用高,容量小,远远跟不上发展的需求,加之其可生化工艺,无机污染物及重金属难降解,污水经处理后仅能达到城市污水二级处理标准或农灌标准,达不到全疆绝大部分区域水环境功能(鱼业水质标准)的需求。全疆87个县(市)(含5个州、8个地区所在地)的水环境功能现状,污水处理后水只有达到鱼业水质标准,才能满足辖区的水环境功能的要求(目前,全疆养鱼面积117.3万亩,鱼产量52371吨)。

  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严重是我区水环境面临的两大突出问题。目前,新疆还不能在污水污染治理上投入大量资金,急需寻找高效、节能的污水处理方式,以代替投资及运转费用昂贵的常规处理。国务院水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明确规定,“中小城镇,干旱、半干旱地区的城镇,应首先考虑采用荒地、废地、劣质地以及坑塘淀洼,积极发展与污水处理相结合的,能有效控制水质和充分利用污水水肥资源的土地处理与利用系统。”国家科技攻关研究成果的结论:“城市水污染治理,必须由分散点源治理转向综合整治,必须结合城市建设,经济建设和水利建设等,因地制宜地部署水污染重点工程”。随着经济与城市规模的不断发展,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与日俱增,而目前我区城市污水处理率与标准甚低,大部分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下游农村环境,已造成水环境状况日趋恶化,并且水环境的污染又加重了我区干旱、半干旱区域水资源短缺。新疆绝大部分区域自然生长芦苇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采用芦苇湿地生态科学技术集中深度处理:

  污水中的无机污染物(重金属)和有机物最大限度地被湿地芦苇、吸附、吸收,充分利用自然净化功能,使污水资源化达到鱼业水质标准,一可以彻底消除水污染隐患,二可以改善与恢复自然生态环境,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达到最佳的统一。《芦苇湿地处理污水绿色生态工程》其核心是根据本区的实际,即水环境质量功能的要求,使污水经处理被最大限度地综合利用起来,彻底解决本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工业和生活污水污染的困扰,这是新疆“功在当代,利在后世”的跨世纪最优选择。

  经过初级处理的污水,在湿地系统中通过物理沉淀、过滤、吸附作用进一步除去可沉淀的固体、胶体、BOD5、氮、磷、重金属、细菌、病毒及难以溶解的有机物质。

  通过微生物代谢、氧化作用、植物的吸收及细菌的消化与反消化作用进一步除去BOD5、氮、磷、胶体和难溶有机物质及重金属。

  芦苇湿地处理工程》对污水中污染物有较高的去除效果。它包括了土壤一植物、过滤、吸附、与生物氧化等十分复杂的过程。对污水兼有土壤截留,发生物理化学吸附、化学分解、沉淀及微生物的氧化降解,实际上污水中的有害物质在湿地中被芦苇富营养植物吸收,消除了污染,改善了生态环境,得到了芦苇资源。净化后的水再于种植养殖,技术可靠,易操作只需加强管理即可达到预期目的。

  根据国内外大量研究资料,通过对芦苇湿地处理污水能力,水力负荷,有机负荷,停留期以及季节等与污水中主要污染物去除率之间规律性的研究《芦苇湿地污水处理系统》是一种高效、便利、廉价的污水处理方法。采用此方法不仅适合国情,同时也适合区情与市情,工程投资仅为机械处理的五分之一,具有“三高三低”的特点,即高效、高适应、高承受力及低投入、低运行费、低维护费。生活与工业污水,经《芦苇湿地处理系统》处理,BOD攬5攭去除率为90%,SS去除率为91%,T-P去除率为87%,T-N去除率为84%,出水水质可达到《渔业水质标准》要求。新疆沿天山南北荒地资源丰富,完全可以给本项目提供充足的用地,而且,区域自然环境适宜并完全具备施本项目条件,故而完全可能。

  ⒈可以使污水经深度处理后得到最佳的综合利用,彻底消除水污染,达到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统一。

  ⒉可以改善与恢复区域自然的生态环境,形成优美的湖泊生态系统,为野生动物提供栖息之地芒果体育。

  ⒊可以建立轻工业原料基地,使造纸行业生存与发展有了新的高质量的原料基地。

  ⒋可以开发为旅游区与风景点,在县、市一无名胜,二无古迹的先天条件下,为县、市经济发展创造新的增长点。

  因此建设《芦苇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是迫在眉捷的可行性高、紧迫性大、利国利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可观的生态效益最优的跨世纪工程。

  污水的异臭气味影响只发生在降解前,可在沉沙后采用好氧曝气除去异臭气味。芦苇湿地仅对浅表层地下水有一定影响,不会对深层承压水造成任何影响。

  项目选址远离城镇,大片芦苇湿地增加了绿地面积,可减轻风沙对市区的侵袭,环境影响最小,优于任何方案。

  ⒈根据县、市实际情况选择项目规模:建设芦苇湿地5000-20000亩,日处理污水50000-200000立方米。

  ⒉项目分二期建成:前三年建成芦苇湿地2500-10000亩,日处理污水2.5-10万立方米,年处理污水912.5-3650万立方米。湿地需水量,按灌溉定额780立方米/亩,湿地系统总需水量195-780万立方米,每年可得净水(达到养殖标准的水)717.5-2870万立方米。

  后三年再建成芦苇湿地2500-10000亩,达到日处理水量5-20万立方米,年处理污水1825-7300万立方米,可得净水1435-5740万立方米。

  ⒊工程总投资:项目拟总投资预算6000-12000万元,从初始阶段开始建设需投入三年即可达到最佳效益。

  实施本项目彻底消除了水污染产生的纠纷,树立了政府为人民办实事的良好形象,污水处理后,达到了辖区水环境功能需求,增加了净化水资源,可以为县、市发展经济创造新的增长点。

  ⑴芦苇产量按1000公斤/亩计算,每吨芦苇约480元,可以获得收入240-960万元。

  ⑵湿地净水有偿使用费:每立方米按0.5元计,1435-5740万立方米,共计71.75-287万元。

  采用芦苇湿地处理污水的技术方案,可永久性地彻底消除水污染向农村漫延,大面积的芦苇湿地可以改善西北部区域荒漠生态环境,并能减轻风沙对市区的侵袭,环境效益最佳。

  ⒈《芦苇湿地污水处理绿色生态工程》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盛行多年,我国“七五”与“八五”期间进行重点科技攻关开展了多项有关研究和示范工程,不论从投资、处理效果及污水资源化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及可靠性、可行性分析等方面对新疆凡是有荒地、荒漠资源的区域都是一个好项目。

  ⒉本项目投资小(是现代机械污水处理的五分之一),处理污水容量大,适益区情。

  ⒊实施本项目建成轻工原料基地,或养种植基地,把解决造纸原料、养殖、种植与污水处理结合起来,是保障县、市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最佳措施。

  项城市沙颍河(沈丘县槐店大闸前)、汾河直河头、泥河郭王、泥河崔大桥断面水质COD浓度分别达到30mg/l、30mg/l、65mg/l、65mg/l,氨氮浓度分别达到3mg/l、3mg/l、3mg/l、5mg/l;

  入河口断面设置:枯河牛营桥、谷河师寨桥、驸马沟入沙颍河断面水质COD浓度分别控制在300mg/l、70mg/l、300mg/l,氨氮浓度分别控制在25mg/l、15mg/l、50mg/l;

  秣陵镇十八里沟106公路桥断面入老泥河黄庙闸断面水质由省环保局监控,COD≤100mg/l,氨氮≤15mg/l;

  丁集镇郭沟入谷河断面水质由省环保局监控,COD≤100mg/l,氨氮≤15mg/l。

  所有重点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并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严格控制新污染源产生,所有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环境违法行为全部查处到位;城市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垃圾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运行。

  ⒈工作任务。根据环境责任目标和省市综合整治方案要求,结合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调整,对污染物和污染因子不能达到标准以及对我市环境造成污染的项城市沁园化工有限公司、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项城佳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3家企业实施限期治理。限期治理通知依照法定程序另行下发。

  ⒉工作要求。上述限期治理的企业,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设计方案必须经市环保局组织专家论证后方可施工。治理工程完成后,须经市环保局审核,并报省、市环保局组织验收。

  ⒊工作责任。由企业负责,企业法人为第一责任人;企业所在乡镇、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环保的副职为具体负责人;市环保局具体负责监督,并派驻监督员。限期治理的企业,必须按期完成治理任务,逾期未完成任务的予以关闭。

  ⒈工作任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必须符合环境功能区域或环境质量目标及总量控制的要求,由环境保护部门审批同意后,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一律停建并拆除;同时依法从重处罚。

  ⒉工作责任。由市环保局负责,各乡镇、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主管副职为具体负责人。凡是省、*市、项城市环保部门发现2起以下(含2起)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对乡镇、办事处给予通报批评;2起以上的或因出现“未批先建”给我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所在乡镇、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副职的责任。

  ⒈工作任务。对2006年度皮革企业的深度治理工作进行巩固和完善,各项环保设施必须正常运行,确保其稳定达标排放。所有皮革企业的自动在线月初正常运行,并与市环保局联网。

  ⒉工作责任。由所在乡镇、办事处和市环保局共同负责,各乡镇乡镇长、办事处主任和市环保局局长为具体责任人。环保部门要对其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凡不能按期完成治理任务,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企业,由市环保局依法从严处理。

  ⒊工作责任。由乡镇政府、办事处负责,环保局长、电业局长、工商局长为具体负责人。市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拆除设备,电业部门负责停止供电,工商部门负责吊销营业执照,环保部门负责监督落实并通报情况。凡省、*市、项城市环保部门发现辖区内2起以下(含2起)“*小”、“新五小”污染企业、应淘汰而未淘汰的落后生产线及逾期未按标准关闭到位的,对乡镇政府、办事处通报批评;2起以上的,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电业部门严禁向“*小”、“新五小”污染企业提供生产用电,否则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建立由市政府主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主持召开的环保工作例会制度,参会单位有:市环保局、发改委、建设局、监察局、公安局芒果体育、公用事业局、电业局、工商局、检察院、法院等,定期对企业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检查;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体系,强化目标管理;严格责任追究,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市环保局要加强现场检查,工作人员要分驻到企业,建立严格详实的监察纪录档案,严防“*小”、“新五小”企业死灰复燃;要加强对企业的监控,对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要做好监测取证工作,并及时报告。

  所有工业企业必须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凡是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一律停产治理或关闭。凡违法超标排污企业,超标一倍以下的发现一次停产治理,并给予经济处罚;发现二次立即关闭取缔;超标排放一倍以上的立即予以关闭;私设暗道偷排的,立即关闭取缔。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相关责任人予以相应处罚;因环境监管人员未能履行职责,视其情节轻重,由监察部门给予记过、降级、撤职或开除处分。

  按照方案规定,环保部门对各乡镇、办事处环保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半年考核一次,年终进行总考核,考核结果报市政府。

  所有重点排放污染的企业必须取得排污许可证,废水排放要达到省、市污染物允许排放浓度和总量控制要求。市环保局要在新闻媒体和网站上公布持证排污企业名单、排污许可证编号、最大允许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⒈发展改革部门。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加大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业污染综合治理等环保重点工程项目核准和投资力度,对未经环保审批的项目,不予立项和办理有关手续。

  ⒉工商部门。对没有环保审批手续的工业企业,不予注册登记;对因污染严重而被依法取缔关闭的企业,及时注销工商营业执照;对没有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注销或吊销工商营业执照。

  ⒊电力部门。对依法取缔关闭的违法企业,停止供应生产用电;不得向“*小”、“新五小”污染企业供应生产用电。

  ⒋公用事业部门。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和垃圾处理场的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满负荷正常运行;督促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企业化改制,实现市场化运营。

  近年来,伴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环境问题也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日趋恶劣的生态环境,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和人民生产生活的影响不断凸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为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将“绿色发展”纳入五大发展理念之ー。一直高度关心、关注长江经济帯生态环境保护,曾多次亲自考察、调研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母亲河”的保护“把脉”、“开方”,并提出要“共抓打保护、不搞大开发”,嘱托我们守护好一江碧水。因此我们在抓经济转型升级过程应注意生态环境的保护。

  一是未建立湖泊治理的有效联防联控机制。湖泊治理、特别是跨区域的大湖泊的治理是需要流域内所有政府共同努力、联防联控才能治理好,如果仅仅是一方治理、另一方污染,就会事倍功半,难以达到预期效果。从中央到省也提出要建立水污染防治的联防联控机制,但在跨流域河流治理上还未建立有效的联防联控机制,仅仅停留在,开开会、考考察的层面。

  二是存在生活污水和农业生产污水直排现象。由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建设跟不上城市发展速度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缺失,使一些生活污水无法收集处理,只能直排沟渠、湖泊或雨水管网;此外在农村还存在一些落后的农业生产方式,使用的化肥、农药产生的污染通常都是直排沟渠、湖泊,家庭小规模搞养殖产生的污染和病死家禽也是通过沟渠、湖泊处理。

  三是治理效果不佳、多次重复治理。近年来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省级政府,都高度重视水生态环境治理,在湖泊保护、黑臭水体治理等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如果投入了资金、却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必然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但受自然环境、资金投入力度、治理科学性等因素影响部分水体治理效果不佳,存在多次治理现象。如某地臭水港经过3次治理水质仍未明显改善。

  一是统一部署加强协作,建立行之有效的联防联控机制。跨区域水污染防治仅靠一方单打独斗显然无法达到理想的治理效果。因此在跨区域治理方面应该在省级部门统一部署下,建立完善的联防联控机制,可以参考“河湖长制”,设立“联防联控办公室”,签订目标责任状,层层压实责任,避免九龙治水群龙无首的尴尬局面。

  【摘要】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抓住历史机遇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使古城保护管理工作再创佳绩。本文介绍了其成功经验和做法。

  2014 年,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认真落实《旅游法》《云南省旅游条例》、市委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和市政府任务分解要求,沉着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剧、旅游管理政策冲击、保护建设、机构改革任务繁重、保护管理工作艰巨等困难,紧紧抓住国家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克服困难、化危为机,古城保护管理工作再创佳绩。

  基础设施不断夯实。完成狮子山环境整治项目:自2013 年下半年起,启动了狮子山盘山路人行步道建设及景区环境改造2个项目;人行步道主体路面长1372 米,平均宽5 至7 米,3 条上山人行步道长3951 米、宽2 米,用五花石铺设,投资2300 万元;环境改造项目包括万古楼修缮、星级厕所改造、管理用房建设等,于2 月开工,投资225 万元;配合安曼酒店实施民居修缮工程,投资6450 万元。完成东郊环境整治项目:工程于2013 年6 月启动,用地7515 平米,建筑1.07 万平米,分地下、地面2 部分,投资8700 万元。完成周边安置地项目:该项目与恒兴地产公司共同实施,占地4.94 万平米,建筑6.4 万平米,464 套,密度30%,容积率1.5,绿地率35%,投资2.22 亿元。完成排污抢修和管网疏通工程:从1 月起,清淤整治玉河走廊3 条河道及排污管网,投资230 万元。推进环城北路工程:工程全长7.5 公里,5 月开工,完成投资7241 万元。启动王家庄基督教堂恢复项目:10 月启动,内容包括修缮教堂及附属建筑,其中土木结构901平米、砖混结构685 平米,完成投资130 万元。完成其它保护性工程:完成古城维护费关坡查验点临时设施、玉缘桥片区5座木桥及200 米石栏杆更换等项目,投资1423 万元;做好古城周边环境整治安置用地项目,投资9949 万元;做好景观、消防、农业用水和城市供水调配,应急调白水河水844 万方,调拉市海、清溪水库、青龙河水1900 万方,支付提水电费350 万元。通过基础设施的完善,拆除了不协调建筑,消除了不和谐因素,拆墙透绿、显山露水,更好地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的优美环境,把居民和商户对古城水系造成的污染降到最低,缓解了交通压力,保障了排污通畅和各种用水。

  智慧古城迈出新步。推进视频监控二期工程:更换、增补高清监控探头及设备180 个,总数达230 个,投资450 万元,实现城内重点区域全覆盖芒果体育。推进世遗数字化与文化旅游综合服务示范项目:属国家“十二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于2013 年初启动,翌年8 月通过科技部中期审计芒果体育,获科技部补助860 万元、科技厅配套228 万元,完成投资1280 万元。推进数字化管理技术集成与应用方案项目:属科技厅党政一把手项目,包括配电网安全远程监控、视频监控智能分析、遗产监测预警3 个子项目,科技厅补助300 万元,完成投资1480 万元;其中遗产监测预警体系已建成并通过评审,获市科技进步三等奖。推进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与云南浪群科技公司合作,创办丽江云商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以古城无线网络及移动电商平台为依托的电商服务平台;分3 个阶段实施,目前正实施古城内公共区域WiFi全覆盖及系统研发,投资3000 万元,完成600 万元。升级改版“玩转丽江”手机电商平台:平台于2013 年初建成,为紧跟互联网发展技术,于7 月完成平台软件升级改版,投资160 万元;平台已录入商家4136 家、旅游线 个。升级更换联网查询系统:在核心区域更换联网查询触摸屏11 块,投资100 万元;剩余触摸屏将陆续更换。上线运行新版OA 系统:应用新版OA 办公自动化系统,在全市率先实现了无纸化和移动办公,投资7.5 万元。建成公众微信服务号和升级改版官方网站:公众微信服务号关注人数突破7000 余人;网站升级后,内容更加丰富,功能更加完善,已成为古城最具公信力的官方网站。通过运用科技,构建了一个技术集成的综合管理平台,强化了消防芒果体育、社会维稳等工作,对游客和居民的服务更加方便快捷,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古城宣传力度和社会关注度,增强了遗产保护管理力度,促进了遗产资源的合理利用。

  平安古城再上台阶。防控火灾:认线 火灾教训,开展消防宣传培训20 期、6289 人次,发放材料2 万余份;排查整治火灾隐患6000 余处、多合一场所72 户、处罚占用消防通道车辆54 辆;建立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究火灾防控态势,部署阶段性工作;以社区为重点,成立8 支消防检查组,建立专管员制度,负责社区消防各项工作;严格执行24 小时值班制度,定期巡查;开展消防演练,购置背负式森林消防水泵3 套、手台式水泵1 台,增设消防栓7 个;组织参加消防技能大赛,获奖山地车1 辆;排查公房火灾隐患190 余户,拆除私搭乱建构筑物26 处,清运垃圾杂物76 车,改造隐患线 户,更换配备干粉灭火器120 具;完善《直管公房承租户消防安全责任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560 余份;制定《古城民居修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要求》,与82 家施工队伍签订《消防安全管理承诺书》;消防支出1033 万元。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及时公示行政审批一览表,明确办理程序、条件、时限;定期检查商铺、客栈,严格按照审批条件和《丽江古城传统商业文化保护管理专项规划》,办理《风景名胜区准营证》,年检换证、变更和办理经营户729 家;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门店,规范225 家;规范民居修缮审批管理,建立现场检查、修缮审查、监督巡查、竣工验收的全程跟踪机制,完成修缮申请审查196 份,通过184 份,验收91 项,完成重大项目审查20 个,办理房屋转让手续21 份。加大执法力度:采取“四强化”措施,开展专项整治3 次,对无证照、无资质和违规散客接待营业网点,做出查封或取缔处理,整治无证餐饮店78 家;及时查封被央视曝光的10 家银器店,并按上限作了处罚;集中整治城内银器店172 家,做到了三证、一店、一报告、一标签、一承诺;健全民居修缮违规违章巡查处罚联动机制,加大查处力度,下发停工通知105 份、限期整改86 份;开展占道经营、流动摊贩整治;整治噪音、污染,处理噪音投诉102 起;处理垃圾污染7 件、排污管道污染6 件,下发停业通知78 份、限期拆除通知123 份、限期整改通知157 份;强化交通治理,设置门禁系统7 个、临时交通障碍8 个。通过狠抓平安古城建设,消除了安全隐患,维护了市场秩序,提升了安定和谐文明的古城品位。

  资金筹措续创佳绩。增强企业经营能力:转变经营策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率,加强市场开发和外部协作,古城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实现经营收入3208 万元,其它业务收入6249 万元,营业外收入151 万元;加强银企、政企合作,5 月向招商银行融资短期贷款1 亿元,10 月融资3 年期贷款6800 万元;与中信建司合作,发行PPN 融资,目前正进行包装。加大古维费征收:加强内部管理,建立《片区专管员制度》,加强黑团打击、查验和管理,把不利因素影响降到最低,做到应收尽收;开展古维费征收管理系统与流动暂住人口信息采集系统的对接调试、推广安装和人员培训,开展住宿行业清零行动,推广对接安装古维费征收管理系统2420 家,签订协议2620 家,签订率100%;古维费征收系统3 期工程通过验收并上线运行,外勤管理实现数字化,征稽效率明显提高;古维费入库3.38 亿元,同比增收225 万元,超额完成3 亿元的目标任务;改革征收模式,拟定了《古城实行门票收费制度方案》《古城维护费收费标准调整暨向古城保护规划区范围内经营户收取古城维护费方案》,经市政府研究上报省政府审批。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向国家和省争取到科技项目资金1398 万元,向省文物局争取到文庙武庙专项修缮资金30 万元;加大招商引资,加强与香港宣威集团等民企合作,使古城保护管理由政府单一主导向全社会共同参与转变。通过多渠道筹资,为正确处理古城遗产保护、景区开发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为古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品牌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

  国家环保总局是国务院主管环境保护工作的直属机构,其职责之一就是指导和协调解决各地方、各部门以及跨地区、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在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发生以后,环保总局理所当然地要主动站在解决问题的第一线,履行自己的职责,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面对事件,环保总局党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班子成员对于处理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的意见保持高度一致,对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形成了全局上下积极配合、协同作战的局面。环保总局机关各司局及直属单位按照具体分工,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为确保对整个防控事件的正确舆论引导,办公厅归口管理各部门关于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的信息,确定的时间和时机以及各部门向总局报送信息的时间、频次和内容要求;科技司会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开展水质监测,科学准确地掌握水质动态信息,研究削减水体中硝基苯的工程技术方案,并展开松花江水污染环境影响评估工作,针对冰冻后污染物吸附、滞留等问题提出预案;国际司负责加强与俄方水质监测、污染控制等方面的合作,法规司负责研究可能发生的理赔标准、准则等问题……全局上下都把处理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当做首要任务。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华南环科所、南京环科所派专业技术人员奔赴松花江佳木斯一线,取得第一手数据。吉林、黑龙江两省的环保工作者更是在冰天雪地的松花江面忘我工作,涌现了许多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塑造了新时代的中国环保精神。正是这种精神确保了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的成功解决。

  环保人时时牢记着总理在视察时的嘱托――“决不让一个人喝不上水,也决不让一个人喝上污水”。环保人没有任何理由辜负党的重托和人民的期望,只能化压力为动力,迎难而上,为国分忧,为民解难。

  12月4日晚,环保总局党组召开会议,重点传达了同志在应急指挥中心主持召开现场办公会议的精神,深刻领会了加强松花江水污染趋势科学分析与预测以及加速减污、治污工程论证决策等重要指示,重点研究了落实措施,达到了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的目的,并决定立即赶赴黑龙江,现场论证工程措施,强化监控工作,协调落实松花江生态修复方案,尽快向国务院作出报告。同时决定召集有关技术人员,立即对污染带何时到达中俄边境,以及到达时的浓度等情况进行计算,确定最终结果。

  12月5日,我率环保总局工作组抵达哈尔滨后,与黑龙江省有关领导就筑坝工程施工建设及其相关问题进行了商讨和交流。未及休息,便直接赶赴防控前线佳木斯市。火车上,黑龙江省环保局局长向工作组汇报了防控的最新进展。

  12月6日,工作组赶到远离佳木斯市500多公里的抚远水道拟筑坝址现场,进行实地勘查。

  12月7日,工作组先后赶赴同江市环境监测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松花江流域同江水质自动监测站,并慰问了坚守在工作岗位的环保工作者。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发生后,国家环保总局派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专家并从各地抽调优秀监测人员,在松花江上布设了50多个监测断面,出动水质监测采样车7000多台次,行程十几万公里,监测数据3600余个,及时、准确、有效地监测和预测污染带移动位置和时间,有效监控污染带的形成及其特征、状况,为沿江群众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提供决策依据。他们长时间在冰天雪地、寒风刺骨的环境里工作,克服了重重困难,确保监测与防控工作到位,其事迹可圈可点,其精神可歌可泣。

  随后,工作组又赶赴富锦市环保局、富锦监测断面,听取专家汇报。在佳木斯市前方以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为主的专家组,在现场和实验室实验的基础上提出了理论上成立、技术上合理、工程上可行、安全上可靠的硝基苯削减工程方案。

  削减松花江水污染物工程,是相对复杂和较难决策的一件事情。通过前线走访、调研和现场勘察,广泛听取省、市、县政府领导及群众意见,经过对工程的必要性、风险性等方面的综合分析研究,最终决定在充分肯定科研人员工作热情和对防控所作贡献的同时,暂时放弃进一步试验和工程的准备工作,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做好筑坝以及监测与防治工作。随后,向国务院领导作了第一次关于松花江水污染防控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12月8日,工作组同志在佳木斯市召开了机关、学校、企业、街道以及乡村代表座谈会。座谈会上,我们了解到,当时群众对带过去之后的一些生态环境问题心存疑虑,有的甚至顾虑重重。比如江中的鱼还能不能吃、水还能不能喝、开春后能不能用江水灌溉和养殖、底泥里还会残留多少硝基苯等等。

  在污染带监控措施全面落实以及沿江群众饮用水安全得到充分保证的前提下,国家环保总局有必要调整工作重心,对松花江水污染后的生态环境状况进行评价与评估,有必要编制松花江水污染防治规划并开展治理行动,要尽快对事关人民群众生产发展、生活安全的问题作出科学与明确的答复,以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决定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将科研力量集中到生态环境影响评估上来,并明确此项工作为当时防控工作的重点,以加大力度、加快速度攻关。

  工作组集中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40多名科技人员,并邀请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水利部松辽委、清华大学、南开大学、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中国水力科学研究院、华南环科所、南京环科所、哈尔滨工业大学等部门和单位的科研人员一道,确定了《松花江重大污染事件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估与修复技术方案》,决定由张力军副局长坐镇黑龙江,重点开展“污染事件对松花江经济鱼类食用安全性影响”、“沿江两岸用水安全性”、“污染事件对农产品(含水产品)质量的影响”、“污染事件特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风险性”、“特征污染物在水体层中的分布与影响评估”、“主要污染河段底质生态环境修复技术”、“污染事件的生态损失”等15个方面的评估与研究,尽快为群众生产生活和沿江两岸的经济发展预测风险、作出评价、提出修复措施,为各级政府实施风险管理、危机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和对策建议,并将评价与评价结果、风险程度与修复办法等情况和技术知识以通俗化、形象化、科普化的形式,向全社会进行深入宣传,力求

  与此同时,为防止类似污染事件发生,环保总局及时召开了“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严防发生污染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组织开展全国环境安全大检查,派出5个督察组分赴10个省市进行督察、督办,共排查全国环境安全隐患两万多起。

  12月10日,环保总局向国务院领导作了第二次关于防控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12月23日,环保总局收到外交部转来的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主席伊沙耶夫就松花江水污染问题致委员长的信,针对信中提出的问题,我们向国务院领导作了第三次报告。在报告中,涉及松花江水污染已采取的主要措施时,写道:“污染事件发生后,迅速启动《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和协助吉林、黑龙江两省政府落实应急措施。12月3日晚,国务委员到环保总局召开现场办公会后,进一步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密切监控污染带推进情况和沿江两岸饮用水水质,确保沿江群众饮用水安全。环保总局继续坚持每天两次向中央主流媒体和俄方通报松花江水污染情况,通过外交部多次向俄方提供相关信息,邀请俄方代表团、新闻团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调查组现场采访考察。向俄方派出联合工作组,提供分析仪器和活性炭,在抚远水道筑坝、导流、防护哈巴罗夫斯克饮水区,签署并执行《中俄关于松花江水污染事故水质应急联合监测方案》,释疑解惑,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俄罗斯的影响。同时,加快实施松花江重大污染事件的生态环境影响与对策重大项目,制定来年春天江面解冻时的水质监测方案,编制防治规划,努力做好水污染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

  12月31日,国家环保总局向吉林、黑龙江两省环保局发出《关于加强冰封枯水期松花江水污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两省环保系统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把加强冰封枯水期污染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环保部门的首要任务之一,加强环境监管,严密防范措施,防止水污染反弹,切实保障城乡人畜饮水安全,并加强环境监测工作。对于以松花江干流事故点、下游沿江以及浅层地下水为饮用水源的城乡水质进行监测和分析,加强对居民饮水、养殖安全的指导和宣传,认真做好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的善后工作。

  为了更好地巩固松花江水污染防控成果,从长远考虑松花江的治理,国家环保总局要求松花江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组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程,主动与有关方面协调,积极组织社会资源,广泛听取意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完成规划的编制工作,国家争取将松花江与“三河三湖”一样,列为流域水污染治理的重点。

  2006年1月6日―7日,为制定好松花江水污染防治规划,由环保总局牵头,在哈尔滨召开了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征求意见会,进一步征求有关部门、区域和专家的意见。沿江三省(区)、市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和国家有关部委相关领导及专家等100余人参加了会议,形成了广泛共识。

  2006年1月8日,松花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基本完成。调整后的规划有四个明显的特点:一是把松花江水污染治理放在与“三河三湖”同等重要的地位,纳入全国流域水污染治理的重点,持之以恒,抓出成效;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作为工作的重点;三是把环境监测体系和执法能力建设列入议事日程;四是明确责任,实行规划到省、任务到省、目标到省、资金到省、责任到省的“五到省”责任制。

  1月16日,环保总局向国务院领导作了第四次关于松花江水污染防控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1月17日,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历时65天,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此时已近春节,环保总局宣传部门抓紧设计印制一批宣传年画,通过这种方式给沿江两岸的人民一个交代,让他们过一个放心年。

  1月24日,国务院召开了新闻会。在新闻会上,向新闻媒体通报了“三步走”的战略部署,通报了松花江水污染生态环境影响评估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并就全面推进松花江水污染治理工作提出具体方案。会上,还就广大群众所关心的饮用水、灌溉、养鱼、会不会形成第二次污染等问题作出了回答,消除了国内外的疑虑。

  杭州市巩固深化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成果工作报告2001年5月,杭州市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了巩固深化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杭州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了实施“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和“环境立市”发展战略,要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构筑自然风貌与城市景观交相辉映的绿色大都市,建设生活居住、旅游购物、求知创业的人间新天堂。2002年新一届市委、市政府并提出了巩固深化“创模”成果,2015年在全省率先建成生态市的奋斗目标。三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力度,增加环保投入,深入实施了“蓝天、碧水、绿色、清静”工程,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与管理的力度,进一步改善了城市环境质量和环境面貌,促进了杭州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2002年杭州市荣获了“联合国最佳人居奖”和“国际花园城市”称号,2003年我市被世界银行评为中国城市总体投资最佳城市,并被国内权威机构评为全国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发展力第6位,为我市巩固深化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目前已基本达到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要求。 一、杭州市城市基本情况 杭州市地处长江三角洲南翼,具有2200多年的历史,是浙江省省会城市和全国副省级城市,全省政治、经济、科教和文化中,系中国七大古都之一,是驰名中外的风景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市辖8个区、3个县级市、2个县,全市总面积16596平方公里,全市户籍人口642.58万人,其中市区面积3068平方公里,市区户籍人口393.19万人。 三年来,杭州市以可持续发展和“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发展战略为目标,实施“城市东扩、旅游西进、沿江开发、跨江发展”,进行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强度投入、高效能管理,坚持“环境立市”和“工业兴市”并举的方针,大力发展以高新技术产业和旅游业为先导、都市型农业为基础、传统优势工业为支柱、现代服务业为依托的大都市产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积极调整经济结构,努力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经济总量稳定增长,城市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2003年全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092亿元,比上年增长15%,连续十三年保持两位数增长。产业结构继续得到调整,一、二、三产业比重为6.1:51.6:42.3。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在“创模”成功的基础上,我市从2001年开始又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力度,增加环保投入54亿元,深入实施“蓝天、碧水、绿色、清静”工程,不断完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巩固深化主城区“创模”成果,推进实施萧山、余杭两个新城区“创模”工作,启动杭州生态市建设,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日新月异,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巩固深化了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成果,先后获得了“联合国最佳人居奖”、“国际花园城市”、“中国城市总体投资最佳城市”等荣誉称号,为我市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工作打下了扎实基础。目前,我市“创模”复核的3项基本条件、24项指标已经达到或基本达到了考核要求。 我市巩固深化“创模”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改善了城市环境质量,改善了生活居住环境和投资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提高了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进了杭州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我市在新世纪“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建设生态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做法 (一)巩固深化主城区“创模”成果,进一步提高和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开展巩固深化“创模”活动 市委、市政府和主要领导都十分重视我市巩固深化“创模”工作,在2001年6月16日我市荣获新世纪第一批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称号后,6月19日,我市立即召开了“创模”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部署巩固深化“创模”工作任务,原市长仇保兴提出“创模”永远是进行时,要做到思想不松、组织不散、力度不减,并明确提出要解决十大问题,以巩固提高主城区“创模”成果。同时,市委、市政府在每年“两会”期间都召开了全市人口资源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王国平作重要讲话,市长茅临生与市有关部门和各区长签订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将巩固深化“创模”工作任务列入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的主要内容。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对巩固深化“创模”工作、迎接“创模”复检和环保工作多次听取汇报并作专题研究。为确保深化巩固“创模”工作的落到实处,明确职责和任务,我市2001—2004年先后制定了147项、184项、184项、131项主要涉及水环境整治、大气环境整治、声环境整治、环境综合整治、环境宣传教育等巩固深化“创模”工作任务,并把萧山、余杭两个新区的“创模”工作纳入我市巩固深化“创模”工作任务的主要内容,以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形式分解下达到各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制定了巩固“创模”督查方案、计划和考核办法,加强对工作任务的督促检查;定期召开“创模”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问题,狠抓工作落实。为全面部署迎接“创模”复核工作,2003年7月18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杭州生态市建设暨迎接“创模”复检动员大会,王国平书记作了《以确保“创模”复检成功为突破口,建设生态市打造绿色杭州》为题的动员讲话,明确提出要以决战决胜的信心和勇气,坚决打赢“创模”复检这一攻坚战,扎实推进生态市建设,打响绿色大都市、生态新天堂品牌,为杭州人民群众创造更加美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同时,市政府制定印发了“杭州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检迎检准备工作方案”,成立了迎接“创模”复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环境综合整治组、宣传发动组、档案资料组。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始终把巩固深化“创模”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组织实施,都成立了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办事机构,制定具体细致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加强督促检查,扎实推进了我市巩固深化“创模”工作的开展。 2、深入宣传,全民参与,营造巩固深化“创模”氛围 为充分发动公众参与巩固深化创模”工作,我市营造了强烈的舆论氛围。三年来,各级环保、宣传、教育和新闻单位把宣传舆论工作贯穿于整个巩固深化“创模”活动中,不断加大宣传报道的力度。一是组织开展了六五世界环境日、科普宣传周、环境警示教育等大型宣传活动30次,有15万人次参加。二是利用多种载体,开展新闻宣传报道。共编发《杭州环境》48期,在电视、广播、报纸发表报道近千篇(条);在《中国环境报》、《杭州日报》、杭州电视台等各大媒体发表专栏、专刊、专题节目;对新出台的《环境影响评价法》、《杭州市城市扬尘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等环保法律法规进行了大力宣传;编印了《市民环保手册》等10余种5万多册、“六五”宣传张贴画5000张,《绿色工地》挂图1.5万张。制作了巩固“创模”墙报、出租车和公交车“创模”标语广告 条,在市区新设大型公益广告65块,中型公益广告牌2552块,灯箱广告1900块,悬挂宣传横幅800多条,并在社区设立了环保宣传广告牌,把环保理念引向社会的各个角落。做到了广播天天有其声、报纸天天有其文、电视天天有其像。三是开展了“多绿工程”建设,营造环境保护的文化氛围。全市共创建成为部级绿色学校2家、省级绿色学校26家、市级绿色学校102家、区级绿色学校242家;省级绿色社区29家、市级绿色社区45家、区绿色社区182家,正在评议申报的市级绿色工地34家、区级绿色工地60家;正在评议申报的市级绿色医院18家、区级绿色医院13家。“多绿工程”的创建,提高了公众环境意识,探索建立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新机制。四是开展了各类环保培训。共开展举办了乡镇长、企业法人代表、街道环保员、暑期师资等环保培训班50余期,3000多人参训,并在市委党校市管领导干部、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设了环保课。五是扶持非政府环保组织的发展,引导环保志愿者参与环境保护。策划了 “保护母亲河,我们在行动”等10余次活动,共有上万名志愿者参与。 3、调整工业布局和产业结构,改善城市功能布局,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为促进我市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正确处理好“环境立市”与“工业兴市”的关系,我市坚持以高新技术为先导、先进工艺为基础、发展第三产业为重点的经济发展方向,充分发挥杭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和萧山江东、余杭临平两大工业园区的优势,积极引进培育高新技术产业,推行清洁生产,逐步改变“北工南市”的城市布局,把工业重心移向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在主城区实施“退二进三”、“优二兴三”,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走可持续发展道路。重点抓了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从2001年起分三年共关停转迁了316家影响生态环境的水泥、矿山和砖瓦企业家,淘汰落后生产力。二是提出了主城区到2010年分三期搬迁74家污染企业的计划,并启动了首批16家污染企业搬迁工作,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既减少了污染,又盘活了土地存量,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三是加快发展工业园区建设。全市规划建设了一批工业园区(科技经济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特色工业园区),促进了资源共享和污染集中控制,改善了环境质量,并对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集聚和发挥区域经济优势,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四是开展实施“禁燃区”工程。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杭州市区划定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实施意见》,从2002年开始在城区分近、中、远三期推进实施“禁燃区” ,规定使用轻质柴油、管道煤气和电。已建成“禁燃区”面积76平方公里,共拆除燃煤锅炉近100台、完成改造燃用高污染燃料炉窑灶150多家、削减煤耗量每年约20万吨,10吨/小时以上锅炉均安装烟尘、二氧化硫在线监测系统,改善了我市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推进了城市能源结构调整。五是推进实施清洁生产和ISO14000认证。督促重点行业及重污染单位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共完成了杭州西湖啤酒朝日股份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并有12家单位创建成为首批省级绿色企业,有100多家企业通过了ISO14001认证,削减了污染物排放总量,提高了企业环境意识、科学管理的水平及经济效益。 4、完善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实施污染源长效管理 一是制定出台地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强化环境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重点加强环境保护地方立法,2001年修改了《杭州市苕溪水域水污染防治管理条例》,出台实施了《杭州市污染物排放许可管理办法》;2003年出台实施了《杭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杭州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条例》已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加强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建设,主要制定出台了《关于市区范围内市属工业企业搬迁的若干意见》等10多个规范性文件,为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提供支撑。 二是采取长效管理措施,切实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在污染源管理方面,制定出台了《杭州市企业环境行为分类管理实施方案》等文件。在总量控制方面,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转发市环保局关于杭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在执法保障方面,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转发市环保局关于杭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 三是开展了大气、水自动监测站和在线监测建设。结合杭州市区建成区面积扩大的实际, 增设并建成了2个空气自动监测点;结合杭州市区行政区划的调整,增加建设了4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同时我市开展与其他省、市交界断面设立水质自动监测点,先后建成了建德将军岩等3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并从2003年开始在建德与桐庐交界断面严陵坞和九溪水厂饮用水源地等建设5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共投入200万元用于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提高了环境监测的自动化、智能化、网络化和环境管理的水平。 四是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国家、省、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抓好建设项目日常审批管理工作,三年来全市环保部门共审批项目22500多件,为加快经济发展搞好服务,同时否决或建议作重新选址、调整方案2300多项,控制了一批污染严重或与区域环境发展不相协调的建设项目。并注意抓好建设项目跟踪管理和竣工验收工作,开展了工业园区专项检查和整治,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规范和促进了工业园区的建设。 五是开展实施总量控制及总量控制试点。通过三年的努力,在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制度结合、项目审批、环境监理监测、排污权交易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确保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工业和生活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至2003年底,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均已控制在国家下达的“十五”控制目标内。同时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的要求,2003年初我市开展了污染物总量控制城市试点工作,截止去年底,已初步完成了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基数核准、地表水和大气的控制单元划分、计算模型的选取和环境容量的计算,制定了一系列总量控制政策、制度,积极探索了加强环境管理和污染控制的新路子。 六是加强固体废物监督管理。重点开展感光材料废物和汽车维修行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专项整治工作,做好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利用的全过程管理,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率达到90%以上,同时加强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监督、管理、服务,保证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市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100%,特别是去年杭州出现“非典”期间,我市及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格加强对医院废水、医疗废物和“非典”疫情留验点生活垃圾的监管,指导做好“非典”医疗和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防治二次污染,确保了环境安全。同时实行危险废物集中代处置制度,目前我市唯一具有资质的集中处置单位---杭州大地维康医疗废物处理公司直接收集376家医疗单位,收集点覆盖2960个医疗单位,2001-2003年共处置医疗废物13000余吨。 七是开展执法大检查活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三年来,我市加强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辖区排污单位现场监督检查制度、积极推行有奖举报和开展对严重污染企业专项整治,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重点抓住重污染企业的执法管理,加强现场检查排污单位及其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组织夜间施工突击检查。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在全国严查环境违法行为遏制污染反弹电视电线月组织开展了杭州市环境违法行为执法大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4460余人,检查企业3600多家,对80多家违法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2003年,在清理整顿行动和“严查”行动期间全市共出动监察人员3500人次,查处案件638件,办结案件530件,处罚金额达500余万元。并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三年来全市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690多件,收缴罚款2352万元,严厉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八是开展有奖举报活动,及时受理环境信访投诉。我市从2001年2月8日开始,在全市开展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工作,三年来共立案查处有奖举报案件170多件,收缴罚款100多万元。同时通过建立12345市长专线环保投诉专线、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完善信访处理网络、实行环保执法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等措施,及时受理群众投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三年来市区共受理环境投诉1.1万件,接待群众来访130批270人次,通过努力,目前这些信访均得到妥善处理,信访处理的反馈率、办结率达到100%,有效地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5、深入开展“蓝天、碧水、绿色、清静”工程,强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 (1)深入实施“蓝天工程”,进一步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 我市采取多种手段控制大气污染,努力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从2001年起分三年关停转迁了316家影响生态环境的水泥、矿山和砖瓦企业家。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认真抓好杭州市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从2002年开始全面开展市区大气环境第一、二、三阶段综合整治。从2002年开始在市区实施“禁燃区”近期、中期工程,已完成改造燃用高污染燃料的炉窑灶150多家。加强城市扬尘污染防治,2002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我市城市建设扬尘污染控制的实施意见》,2003年市政府颁布了《杭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重点加强了对建筑施工、拆房施工、道路施工、拆房工地和渣土运输的扬尘污染控制。大力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重点加强新车制造、销售企业的监管和政策引导,对在用车大力开展道路抽检、巡查,严厉查处机动车超标上路;加强公交车、燃油助动车的监管,严控“冒黑烟”车上路;调研提出加快燃油助动车淘汰方案,三年来共查处销售超标新车企业63家,开展道路抽检车辆1.8万辆,治理超标车1631辆,年检车辆28.5万辆,治理超标车4337辆。开展市区餐饮油烟废气专项整治,对300多家三产服务企业下达了油烟污染限期治理任务,并加强对敏感区域餐饮业的许可审批管理,加强日常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通过采取各项措施的综合整治,市区大气环境质量有了明显的改善,据监测统计,2003年杭州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已达到了293天,优良天数比例为80.27%。 (2)深入实施“碧水工程”,进一步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 三年来,我市以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综合治理市区河道、西湖和运河(杭州段)为重点,以截污、疏浚、驳坎、引水、配水、造景、保洁、管理为手段,提高了污水集中处理率,有效地改善了城市水环境质量。重点抓了八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三年来共投入54亿元,建设完成了四堡污水处理厂的完善工程并投入正常运行,具备60万吨/日处理能力;日处理30万吨的七格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投入运行,二期工程已开工建设;完成并贯通了市区46.6公里长的第三污水干管系统; 建设完成了余杭锦江垃圾焚烧厂,并正常运行;建设完成了杭州市垃圾焚烧厂并投入运行;完成了杭州大地维康医疗废物处置厂一期工程并投入正常运行;完成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厂一期工程并投用,工业废物安全填埋场建设已完成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并开工建设;总消纳生活垃圾2377万吨的杭州市第二垃圾埋场工程已开工建设;杭州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滨江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已开工建设;萧山区城市污水处理厂12万吨/日的扩容工程今年2月已进水试运行,5月底正式运行;日处理垃圾400吨的萧山区顺坝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已完工并正式启用;余杭区余杭、塘栖、良渚三大组团污水处理厂已开工建设,临平城区截污纳管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是深入开展截污纳管工程。三年来,我市在工业企业实施雨污分流、截污纳管和大型农业养殖企业实施污水纳管工作的基础上,并完成了对192个生活小区、284个公建单位和311处沿河污染源的截污纳管工程,日增纳管污水22万吨,提高了污水集中处理率。 三是深入开展市区河道和运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三年来共完成了市区332条、915公里河道综合整治,拆除河道两岸建筑物28.2万平方米,清淤1816万立方米,其中运河清淤86万立方米。并设立了市区河道配水指挥部,建立配水泵站19座,引水闸门25处,实施了市区东、西部河道引配水工程和运河引配水工程,达52亿立方米,水质有明显改善。 四是实施西湖环境综合保护工程。2002年1—10月,实施了西湖环湖南线景区整合工程,进一步改善了西湖南线月启动实施了西湖综合保护湖西一期工程,按照“整治、引水、美化、造景”的方针,采取底泥疏浚、种植大量水生植物、上游溪流整治、截污纳管等方法,多管齐下,投资9.6 亿元,拆迁住户933户、单位125家(处),完成截污纳管住户100余户、单位50多家,通过10个月的奋战,于2003年国庆前完工,新开水域面积70公顷,新建了40万吨/日的钱塘江水引入西湖处理工程,每月对西湖换水一次,把水质透明度从以前的60厘米提高到120厘米,每年向西湖引水达到1.2亿立方米,并从2004年初开始实施西湖环境综合保护湖西二期工程,进一步改善了西湖水质和生态环境,也增加了城市河道的调节水量,改善了城市内河的水质。 五是深入开展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调整充实了市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编制了杭州市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2001、2002、2003年实施计划,分解下达到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并纳入巩固“创模”的工作任务,落实了责任制,狠抓督促落实,巩固了’98治太成果。 六是开展实施“禁养区”工程。2002年市政府出台了《杭州市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市区三年内全面完成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到2003年底,已累计削减生猪22.2万头,奶牛2960头,占三年禁养总量的82.6%;在限养区和非禁养区实施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整治20个,保护和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 七是巩固创建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将巩固和创建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和巩固“创模”工作任务中; 2003年制定了《杭州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条例》,为依法保护饮用水源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加强新老污染源的防治和控制,加强水质监测,制定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全市饮水水源地各类污染源的调查,并开展苕溪流域、钱塘江流域污染因子分析和对策措施研究,到2003年底,全市已创建了46个合格饮用源区,确保水质稳定,让人民喝上放心水。 八是实施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工程规划总面积11.4平方公里,分三期实施,按照“总体规划、分段实施”的原则,已成立了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指挥部及相关的工作机构,编制了《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总体规划》,一期工程2.63平方公里核心区块保护工程2003年10月已经启动,主要是恢复秋雪庵、曲水庵景区和部分民俗文化区,计划于今年10月完成,将全面改善杭州市区西部生态环境。 (3)深入实施“绿色工程”,大力开展城市生态建设 一是积极开展城市绿化建设和市区扩绿。大力实施了沿河、沿湖、沿公路、沿铁路的“绿色工程”,通过拆违还绿、借地绿化、拆墙透绿,新建大型绿色广场、绿化带等方式增加绿地面积。三年来新增绿地面积1952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有了大幅度提高。二是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区、生态村镇建设。我市所辖临安市在2000年被授予部级生态示范区称号后,淳安县部级生态示范区2003年底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的考核验收;建德市、余杭区、桐庐县正在抓紧开展部级生态示范区创建活动;目前已有90个乡镇、村正在开展创建生态村镇,临安市太湖源镇2003年荣获了国家首批14个、我省唯一1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同时积极创建无公害食品基地、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生态建设初见成效。三是启动了生态市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省建设动员大会精神,去年7月18日召开了杭州生态市建设暨迎接“创模”复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了生态市建设的工作任务。同时成立了杭州市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了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及杭州生态市建设工作会议,并制定签订了2003—2007年杭州生态市建设目标任务责任书。编制完成了《杭州生态市建设规划》,今年2月2日经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月22日市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作出了《关于推进杭州生态市建设的决议》。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杭州生态市建设的若干意见》。各县(市、区)建立了相应的生态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部分县(市、区)已召开了生态县(市)建设动员大会,开始编制生态县(市、区)建设规划。四是启动实施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近几年来,我市对10多个废弃矿山进行了生态恢复的探索,总投资已达100万元,复绿、修复面积达8万多平方米。通过生态治理和修复,改善了区域生态环境,也促进了经济发展。五是开展城市道路和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三年来,我市共投资160多亿元,实施了“33929”工程,并重点对市区环城北路等33道路和杭城西大门等9个入城口进行了环境建设和综合整治,基本达到了“序化、绿化、亮化、洁化”,今年又计划实施留下入城口和解放路等“三口五路”环境综合整治;同时开展了“清洁杭州”活动,加快 “城中村” 改造步伐,加大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实施撤村建居和“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改善了城市环境面貌和人居环境,提升了城市形象,推进了城市化建设。 (4)深入实施“清静工程”,进一步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 三年来我市大力治理和控制噪声污染,严格执行《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强化建筑工地和拆房工地的噪声管理,实施建筑施工集中审批公告制度和夜间建筑施工总量控制办法,在每年中、高考期间开展“绿色护考活动”,强化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管理,加强航运船舶噪声管理,进入市区河道的船舶限止鸣笛,夜间禁止挂桨机船进入市区河道,加强城市高架道路噪声污染控制,在市区部分高架道路和立交桥两侧安装隔声屏障,市区有关执法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及时受理噪声信访投诉,努力为市民群众创造安静的生活环境。 (二)开展实施萧山、余杭区“创模”工作,全面提高和改善市区环境质量。 杭州市于2001年4月份接受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5月31日荣获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当时恰逢杭州市区行政区划调整阶段,萧山市、余杭市撤市设区。鉴于杭州市前几年的“创模”工作是围绕原城区进行的,国家环保总局决定萧山区、余杭区不在考核验收范围,但到2004年复核时,要按照调整后的行政区划进行“创模” 复核。三年来,我市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巩固并深化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污染控制、实施环境综合整治,狠抓萧山、余杭两个新城区的“创模”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群众环境意识不断增强,环境基础设施治污能力不断提高,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两区环境面貌和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并改善了投资环境,促进了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目前,萧山、余杭两区“创模”的3项基本条件、24项考核指标已经达到或基本达到了考核要求,为杭州市“创模”复核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萧山、余杭区“创模”工作的领导,我市调整充实了市“创模”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并成立了对萧山、余杭区“创模”工作指导组和督查组,市政府每年下达两区“创模”工作任务,并列入全市巩固深化“创模”工作的主要内容,狠抓落实。同时萧山、余杭区分别成立了区“创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指挥部,区长任组长,分管区长任总指挥,各区编制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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